当前页面: 首页 > 声明公告声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巨化集团厂区北一道188-190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采用消化吸收现有装置引进的高纯氯气、氯化氢提纯技术或工艺,在现有装置基础上通过新增精馏塔、缓冲罐等设备提升产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高纯氯气、1500吨高纯氯化氢(其中:新增500吨高纯氯气、新增500吨高纯氯化氢)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技术指标先进、产品品质稳定、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特点。项目总用地面积120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序号 |
具体敏感目标 |
说明 |
相对方位 |
环境空气 |
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 |
1 |
东周村 |
黄家街道行政村 |
东 |
2 |
五坪村 |
自然村,属平园村行政村 |
东北 |
||
3 |
巨化生活区 |
生活区 |
东 |
||
4 |
上洋村 |
花园街道行政村 |
东北 |
||
5 |
龙背 |
自然村,属上洋村行政村 |
东北 |
||
6 |
朱家 |
自然村,属新铺村行政村 |
西北 |
||
7 |
上何家 |
自然村,属宣家村行政村 |
西 |
||
8 |
姜村 |
花园街道行政村 |
西北 |
||
9 |
松树山 |
自然村,属姜村行政村 |
西北 |
||
10 |
新桥村 |
花园街道行政村 |
北 |
||
11 |
松园村 |
花园街道行政村 |
东北 |
||
12 |
陈家村 |
花园街道行政村 |
东南 |
||
13 |
官碓村 |
花园街道行政村 |
东南 |
||
14 |
塔坛寺村 |
衢化街道行政村 |
东南 |
||
15 |
吕宅村 |
黄家街道行政村 |
西南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乌溪江 |
东 |
||
江山港 |
西 |
||||
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质量 |
厂区地下水 |
-- |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 |
厂界外200米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较小,在叠加背景浓度后的预测值均满足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在事故工况下,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增加,短时间内污染物的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预测贡献值会有明显增加。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纳管排往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边内河水环境造成影响,可维持现状水质类别。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 |
预期效果 |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时清理淤泥、渣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
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限,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烟气防治措施 |
包装区及装置区产生的氯气、HCl经两级碱液喷淋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
设备检修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研发废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汇入污水收集池,经酸碱调节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泵入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 |
达到巨化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废水纳管标准 |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做好生产区、原料储存区、“三废”治理区等区域地面防漏、防渗措施;车间外罐区、废气碱液喷淋塔地面应设置围堰,泄漏时将物料(废液)打入事故应急池;固废堆场采取防雨、防漏、防渗措施,渗滤液收集至事故应急池;车间冲洗水应妥善收集,防止废水或渗滤液等污染地下水体。 |
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发现污染后及时切断污染源并控制污染范围,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
|
风险防范措施 |
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污水管路、固废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沉降及防渗工作,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 |
减少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控制,防止蔓延 |
|
噪声防治措施 |
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
对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遵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转移联单,固废接收单位应持有固废处置的资质,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
各类固废均能妥善落实分类处置途径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18年6月15 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18年6月15 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不含节假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3号楼4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0-3612362
E-mail:9827273442@qq.com
(2)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779
E-mail:tomzjz@163.com 邮编:311100
(3)审批部门: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江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http://www.zjshjkj.com)。